通知公告
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24〕3號)有關要求,為做好我省2024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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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決策部署,按照2024年中央和省委一號文件部署要求,錨定建設農業強省目標,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為引領,用足用好中央財政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資金政策,緊緊圍繞確保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生產,強化藏糧于地、藏糧于技,緊緊抓住耕地和種子兩個要害,堅持產業興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著力強龍頭、補鏈條、興業態、樹品牌,匯集要素集聚發展,延伸和拓展農業產業鏈,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鄉村產業布局更優化、結構更合理、鏈條更完善、業態更豐富,示范引領帶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為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省提供有力支撐。
二、支持重點
緊扣穩產保供重點任務,立足我省特色產業優勢和資源稟賦,統籌城鄉融合發展,促進優化產業布局,瞄準農業全產業鏈開發,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應在以下方面加強項目整體謀劃:
一是重點圍繞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生產,聚焦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品類,落實“土特產”文章,開發鄉土資源,適當兼顧帶農效果明顯的優勢特色產品和脫貧地區幫扶產業,統籌做好項目謀劃。二是遵循產業發展規律,因地制宜,突出特點,循序漸進、久久為功,項目申報區域應已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同時結合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等規劃以及本省份農產品發展規劃布局,提高項目布局的前瞻性、科學性和耦合性。三是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深入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大力發展智慧農業,加強科技創新成果推廣應用,示范帶動糧油等重點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用創新科技推進產業創新和現代農業發展。四是注重延長產業鏈條,推進農產品生產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協同發展,完善全產業鏈技術標準體系提升倉儲冷鏈物流、產地加工設施、市場品牌銷售水平,培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五是統籌產業增效和農民增收,強化產業發展聯農帶農,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涉農企業扶持政策與帶動農戶增收掛鉤機制,細化實化具體舉措,把全產業鏈增值收益更多留在農村、留給農民。
三、申報評審
2024年申報創建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的具體申報條件、資金支持等,在總體上參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24〕3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242023〕5號)的基礎上,按照附件具體項目申報指南有關要求執行。近兩年發生重大農業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問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被省級及以上環保、農業農村或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通報的縣區,均不得納入申報范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區)要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建立由分管市(區)領導親自抓,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做好項目申報和建設管理。各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計劃財務、發展規劃、鄉村產業及相關行業科(處、室)組成項目推進組,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工作統籌。各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和下達的申報指標進行統籌設計,明確主導產業、建設布局和投資安排,重點對申報條件、規劃布局、建設內容、聯農帶農、投入政策、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形成項目整體申報方案。要結合相關審計報告、輿情風險、地方債務風險等問題,開展政策合規性評估。經農業農村部門集體研究并報市政府審定同意后,聯合市級財政部門統一行文上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級將根據市級申報情況,按照中央要求推薦參加中央遴選。
(三)防范廉政風險。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管理,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會同紀檢監察部門織密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完善項目監管制度,嚴禁利用項目管理職權謀取任何利益。要嚴格防范廉政風險,對項目支撐單位、經辦人員等明確提出紀律約束要求。對違反規定影響干預項目申報,以及存在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在建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管理和已建成項目的監測評估,于2024年3月14日前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完成信息填報更新工作。
(四)按時報送材料。請各市(區)于3月15日前報送農業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申報材料,分別報省農業農村廳計劃財務處、省財政廳農業農村處各1套,省農業農村廳發展規劃處(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項目)、產業發展處(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和農業產業強鎮項目)各4套,并同步發送電子版到郵箱,超期不予受理。項目實施方案原則上應由各市(區)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深入研究、自主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