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3〕88號)要求,省經信廳擬向工信部推薦2023年度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對接需求項目?,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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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聚焦制造強國、網絡強國重點領域,通過龍頭企業發布產業技術創新和配套需求,中小企業“揭榜”攻關,形成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合力,攻克一批產業技術難題,形成一批融通創新成果,助力補短板鍛長板強基礎,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搭臺,企業對接。通過組織開展“揭榜”“發榜”工作,拓展大中小企業融通對接渠道,由大企業與中小企業自愿基于市場原則進行合作,實現創新需求由市場提出、創新主體由市場選擇、創新成果由市場驗證,推動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形成推進融通創新工作合力。
(二)加強協同,務求實效。圍繞創新鏈產業鏈存在的突出問題精準“發榜”,通過融通對接,切實推動解決產業技術難題,提高中小企業創新活力和專業化水平。對接過程中,結合實際引入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機構、服務機構,加強配套服務支持。
(三)注重引導,廣泛帶動。以“揭榜”“發榜”工作為抓手,加強財政資金引導支持,帶動各地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對接活動,動員更多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推動形成充滿活力的融通創新生態,為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三、組織方式
(一)征集大企業需求。請各市州經信部門、廳機關行業處室組織動員本地區、本行業有一定龍頭帶動作用的大企業圍繞工作目標、參考《產業基礎創新發展目錄》、結合自身發展實際,提出擬請中小企業“揭榜”攻關的技術創新需求。有意愿的大企業填寫《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表》(見附件1,可選擇是否公開),刻錄電子版光盤、打印紙質版并加蓋企業印章,于2023年4月25日前報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省經信廳將結合所屬行業領域迫切性、可行性等情況向工信部推薦,經工信部審核篩選后形成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目錄,發至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并通過全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服務平臺將可公開部分向社會公布。
(二)組織中小企業“揭榜”。省經信廳將組織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圍繞大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目錄“揭榜”,在全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服務平臺填寫《中小企業“揭榜”對接表》(見附件2),提交《中小企業“揭榜”申請書》(模板見附件3),打印紙質版并加蓋企業印章,報送至省經信廳中小企業發展處。省經信廳將對材料初審后,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三)確定“揭榜”企業名單?!鞍l榜”大企業根據“揭榜”中小企業的團隊水平、研發能力、攻關方案、與需求匹配度等組織遴選,每項需求選擇1-3家“揭榜”企業,由大企業與“揭榜”企業自主確立合作關系。項目完成后由大企業自主安排驗收,確定“揭榜”企業是否進入供應商目錄或繼續深化合作關系,協同推進技術攻關和創新。
(四)做好服務支撐。各地要充分發揮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作用,動員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平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強服務支持,為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協同攻關提供檢驗檢測、小試中試、專利申請和管理、融資促進、市場開拓等服務,并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適度優惠,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地經信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協同機制,充分動員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指導“揭榜”企業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強審核和后續跟蹤服務,及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對接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融通對接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資金支持。工信部對入選“揭榜”名單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中央財政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中予以積極支持;對入選“揭榜”名單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省經信廳將結合實際,研究支持政策。
(三)注重提質擴面。各市州經信部門要以開展“揭榜”“發榜”工作為契機,與“百場萬企”融通對接等活動相互協同,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豐富對接形式,提升對接效率,及時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工作提質擴面,在更廣范圍、更多層次牽引發力,大力構建大中小企業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融通發展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