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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關于陜西省第二批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機頁面二維碼 2023/12/7     瀏覽次數:    

      為深入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種業振興行動方案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22〕14號)精神,依據《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陜農辦發〔2020〕146號)要求,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作,落實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現就第二批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征集確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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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指導、監督、確定第二批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省種子工作總站負責對申報第二批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資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提出初步確定名單。各市(區)按照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第二批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征集和市級審定上報工作。征集確認工作要統籌規劃、科學布局我省農作物種質資源庫(圃),建立健全我省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體系。

      二、嚴格申報條件,按期審核上報

      按照《關于落實農業種質資源保護主體責任開展農業種質資源登記工作的通知》(陜農辦發〔2020〕146號)要求,申報第二批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陜西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管理部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

      2.有固定的辦公和保護場所,所在地及附近地區無重大植物疫病發生史。其中,活體保存的農作物種質資源需設在原產地或與原產地自然生態條件一致或相近的區域。

      3.庫(圃)保存設施布局合理,保護場所與辦公區、生活區隔離分開。要配備監測、生理、生化、遺傳及保存技術研究等設施設備。

      4.具有穩定的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專業團隊,具備相應的農作物種質資源保存技術規范。掌握種質資源保護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根據保護規模,綜合性保護單位總人數應在15人以上,單一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總人數應在5人以上。其中,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50%以上,有明確的崗位職責。 

      5.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主要負責人,由具有法人資格的依托單位主要負責人兼任。

      6.具備較完善的制度規范。申請單位具有較完善的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人員培訓與考核、檔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

      7.申請單位能夠為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工作正常開展提供持續穩定的經費保障。

      8.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送時間

      申請第二批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的單位應向所在市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市級審核后請以正式文件于12月15日前上報省農業農村廳并抄送省種子工作總站(同時發送電子版)。

      三、落實主體責任,規范考評選擇

      各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第二批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要強化主體責任,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將符合申報條件、確需進行保護的農作物種質資源納入保護名錄,科學布局保護單位,形成較為完備的種質資源保護體系。省種子工作總站在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自評及市級審核基礎上,對申報第二批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的管理情況、運行情況與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與評估,剔除條件達不到要求或管理混亂、運行不良、工作質量較差的申報單位。各申報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落實保護措施,建立與保護目標任務相一致的管理制度,明確崗位分工,細化崗位責任,規范技術要求,完善檔案管理,確保農作物種質資源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交流順暢、運轉高效,以達到省級保護單位的申報要求。

      附件:陜西省省級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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